又是一年清明时,感念大爱寄深情。近日,由普洱市红十字会主办,思茅区红十字会、普洱志愿者联合会承办的普洱市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在普洱市白云山公墓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举行。本次活动以“生命·遇见”为主题,缅怀纪念平凡而高尚的人体器官捐献者,宣传普及器官捐献理念。市(区)红十字会、普洱志愿者联合会、普洱卫校及普洱绿色公墓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活动,市(区)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红十字志愿者代表、医学生代表等7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伴随着开场曲《感恩的心》拉开了序幕,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全体人员向32名捐献者敬献鲜花并默哀致敬,感谢他们为器官捐献事业和人民生命健康及医学事业发展作出的贡献。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代表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和感悟,医学生和老师们以诗朗诵和医学宣誓等方式表达自愿奉献医学事业,传承捐献者大爱精神的坚定心愿。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赵一丹在讲话中表示,公民逝世后自愿无偿捐献器官挽救他人生命是值得全社会尊崇的高尚行为,参与和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重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各部门支持帮助下,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倡导“自愿无偿、高尚利他”的捐献理念,深入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志愿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等工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作出了显著成绩。
衷心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支持遗体和器官捐献事业,各单位、各部门要与红十字会密切协作,共同推动落实《云南省遗体捐献管理办法(试行)》,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人道关爱和缅怀活动,共同讲好遗体和器官捐献的感人故事和大爱精神,让器官捐献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也呼吁和号召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到遗体和器官捐献这项崇高、神圣的事业中来,努力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与活动的志愿者纷纷扫码登记成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据统计,截至4月3日,普洱市累计实现人体器官捐献130例、遗体捐献1例、眼角膜等组织捐献52例,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在册登记达47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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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信、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加强云南红十字会人道宣传工作和网络建设,10月17日,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彭耀民一行赴新华社云南分社交流座谈。[详细]